#CFTCOKsBankStablecoins 實際發生了什麼?
2026年2月6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重新發布了員工信函25-40 (原始於2025年12月8日),並做出了一個小但重要的變動。
原始信函 (25-40) 提供了一個「不採取行動」的立場——意味著CFTC不會對期貨委託商 (FCMs) 實施某些嚴格規則——如果他們:
接受特定的非證券數字資產 (如支付穩定幣) 作為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的保證金/抵押品。
在隔離的客戶賬戶中持有一些專有支付穩定幣。
此次更新 (作為指導方針26-05) 重新發布,修正了一個小疏漏:現在明確包括國家信託銀行作為這些「支付穩定幣」的允許發行者。
國家信託銀行是由聯邦監管的銀行 (由OCC監督),可以在美國所有50個州運營。它們專注於信託/保管服務 (而非像大型零售銀行那樣的常規貸款/存款)。例如,獲得加密貨幣/數字資產活動牌照的機構。
簡單來說:之前,州監管發行的穩定幣 (如Circle的USDC或Paxos) 明確被允許。現在,這些由聯邦國家信託銀行發行的穩定幣也符合資格——賦予它們平等待遇。
CFTC為何要這麼做?
在2025年12月的原始信函之後,他們意識到定義不小心排除了國家信託銀行。
他們表示:「該部門並無意排除國家信託銀行作為發行者……因此我們將重新發布,擴展定義。」
這是一個澄清/修正——不是一個重大的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