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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買賣比特幣獲利要課稅!3個月內研擬「加強查稅」辦法
川普當選推動加密貨幣大漲,立委今日關切台灣加密貨幣課稅問題,財政部表示,相關交易獲利要課徵所得稅,目前國稅局有查核工具可運用,檢視數位化商品交易情形,並允諾 3 個月研議加密貨幣買賣所得課稅查核相關辦法。 (前情提要:台灣比特幣狂熱:幣託註冊數與交易活躍雙創新高,APP財經類排名衝第二) (背景補充:川普上任變數大!央行點出台灣3大金融經濟衝擊:關稅壁壘恐釀災)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審查 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財政部長莊翠雲率相關局處首長列席備詢。 在選前高呼力挺加密貨幣的美國共和黨總統當選人川普將重返白宮,加上對加密貨幣友好的議員當選人大舉進入美國國會,推動各界預期加密貨幣會在有利的監管環境中蓬勃發展,刺激比特幣大漲屢創新高,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關切台灣加密貨幣課稅問題。 財政部將提課稅查核相關辦法 台北國稅局長吳蓮英表示,現在已向金管會完成申報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資產業者共 26 家,都有辦理稅籍登記,也有繳納營業稅、營所稅,不過立委認為,目前針對加密貨幣課稅,主要還是在業者,個人交易課稅以及查核,財政部仍不夠完善。 賦稅署署長宋秀玲指出,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加密貨幣並不是貨幣,屬於數位化資產買賣,只要是資產買賣有所得,就必須課稅,但因為是自行申報,就得加強查核,財政部也會配合金管會針對虛擬資產立專法後,未來會有新的查核措施。 宋秀玲提到,目前國稅局都有查核工具可以運用,從其他資料來源,查數位化商品交易情形,檢視有無短漏報所得。 莊翠雲則允諾,3 個月內將提出加密貨幣買賣所得課稅查核相關辦法: 我想既然第一個已經定義它不是貨幣,而是一個虛擬的資產,是一個資產,那它的交易它應該要課徵相關貨幣應該要課徵所得稅。那接下來就是我們要怎麼樣去查核,去做查核的部分,那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來做一個研議。 現行加密貨幣課稅制度為何? 中央社報導,現行稅法規定,國內營利事業投資人如果有出售或交換購買的虛擬資產,應依所得稅法規定,以收取的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損益,併計所得額,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是採「屬地主義」,僅就在台灣境內發生的所得課徵所得稅,個人如果在境內非經常性買賣虛擬資產的所得,屬所得稅法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所得稅。 若有財產交易損失,可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從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相關報導 Polymarket 暗示「發幣空投」曾參與台灣總統選舉的賭客慘了? 台灣加密友善銀行的告白:專訪遠東商銀戴松志,有點鋒芒的金融後盾能為Crypto做什麼? 台積電怨「台灣電費全球最貴」!經濟部長回應:努力降價、向菲律賓買綠電 〈財政部:買賣比特幣獲利要課稅!3個月內研擬「加強查稅」辦法〉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動區BlockTempo《動區動趨-最具影響力的區塊鏈新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