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金礦公司完成對安大略省米米尼斯卡金礦產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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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金礦公司完成安大略省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收購

TMX Newsfile

2026年2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9:28 GMT+9 讀取時間約1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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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Newsfile Corp. - 2026年2月13日)- 加拿大金礦探索公司(TSXV:CGM)(以下稱「公司」)欣然宣布已根據2025年11月28日簽訂並於2025年12月29日修訂的礦產權購買協議(以下稱「購買協議」),完成對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的收購,該協議與在TSX創業板上市的Storm Exploration Inc.(以下稱「Storm」)簽訂。隨著收購完成,公司的普通股將於2026年2月19日(星期四)在TSX創業板重新以「CGM」符號交易。

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亮點:

  • 雖然已識別的走向長度中有85%尚未經鑽探測試,但已報告多個高品位金礦鑽探交點。
  • 重要的歷史鑽探截距包括20.84米,金含量5.75克/噸,3.96米,金含量13.45克/噸,以及11.18米,金含量4.49克/噸(真實寬度未知)。
  • 金礦化主要位於Algoma型帶狀鐵礦層(BIF)內。
  • 近期地面地球物理調查在米米尼斯卡前景中識別出數個尚未鑽探測試且與已知高品位金礦化區反應相似的目標。
  • 潛在類似的礦床類型是Orla Mining Ltd.的 Musselwhite 礦,距離米米尼斯卡產權約150公里的東北方。

關於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

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位於Thunder Bay市以北約350公里,Pickle Lake鎮以東約115公里,Fort Hope以西約40公里。該產權由278個未授權礦權、43個礦權專利和1個礦業許可證(以下稱「MLO」)組成,覆蓋總面積6,366.4公頃(ha),分布在三個相鄰區塊:米米尼斯卡湖、Wottam湖和Frond湖。該產權位於Eabametoong原住民族(以下稱「EFN」)領土內。

地質與礦化

該產權位於米米尼斯卡-福特霍普綠岩帶內,距離Orla Mining Ltd.的 Musselwhite 金礦約150公里。該產權位於Uchi次省,這是一個東向延伸、主要由變質火山-沉積帶組成的帶狀區域,位於加拿大盾牌的Superior省份內。Uchi次省是北Caribou地塊的一部分,該地塊孕育出豐富的Red Lake金礦、Musselwhite金礦及過去的金礦產出(均不在產權範圍內),其中著名的Pickle Crow礦位於產權西部約115公里處。

故事繼續

該產權主要由非常層狀的局部濁積層(turbiditic)單元構成,包括層間夾雜的碎屑巖、石英碎屑巖和板岩/頁岩。產權東北部觀察到的黑色火山岩單元具有大塊狀至角礫狀結構,常因區域變質作用而出現角閃石和黑雲母的強烈變質。

所有在產權上發現的岩石單元均為早元古代(Early Precambrian)年代,僅少數北向延伸的中元古代(Middle Precambrian)二長岩(diabase)岩脈屬於中元古代。現今大部分基岩被第四紀的冰碛土、冰湖沉積物和冰川沖積沙砾覆蓋。根據有限的地質調查和磁力測量,帶狀氧化物相的鐵礦層在產權北部呈東西走向。

金礦化主要與帶狀鐵礦層和東西向走向的剪切帶相關,長度約14公里。

圖1. 米米尼斯卡產權位置

欲查看此圖的高解析版本,請訪問: https://images.newsfilecorp.com/files/11964/283963_270add5cc475d9c6_001full.jpg

歷史勘探

產權的勘探歷史可追溯至1930年代和1940年代,當時發現了米米尼斯卡、Frond和Wottam湖前景。

現代勘探始於1960年代。自那時起,該產權進行過多次間歇性鑽探,完成了237個鑽石鑽孔,總長28,265米,主要集中在Frond湖和米米尼斯卡湖區塊。最後一次較大規模的鑽探(47個NQ規模鑽孔,總長9,249米)在2003年至2005年間進行。在此期間,鑽探出顯著的截距,如20.84米,金含量5.75克/噸,以及11.18米,金含量4.49克/噸。

近年(自2021年起),已完成激光雷達(LiDAR)調查、空中磁力測量、地面磁力與電磁(EM)測量,以及一個小型的659.2米鑽探計劃。

LiDAR調查結果用於識別地質露頭和結構、檢測變質和礦化模式,並生成產權的高解析數字高程模型。空中磁力測量覆蓋整個產權,並描繪出多個重要的東北向結構。地面磁力和EM測量覆蓋位於產權西南部的米米尼斯卡湖區塊,重點在於該區域廣泛破裂和褶皺的帶狀鐵礦層(BIF)。地面地球物理調查在米米尼斯卡前景中識別出數個尚未用鑽探測試且反應類似已知高品位金礦化區的目標。EM測量描繪出米米尼斯卡前景的BIF,並提供產權結構背景信息。

2022年在米米尼斯卡湖附近進行的兩個鑽孔(總長659.2米)進一步將已知的高品位礦化範圍向側面延伸了130米。

初步勘探計劃

收購完成後,公司預計的初步勘探將包括在米米尼斯卡前景(位於產權西南部)和Frond湖前景(位於產權東北部)進行逐步擴展和探索鑽探。在米米尼斯卡前景,預計沿折疊鐵礦層的中央支脈進行逐步擴展鑽探,並測試BIF的南北支。由於大多數異常金值與氧化鐵礦層中的石英脈相關,公司計劃利用2022年的地球物理數據,定位靠近強磁異常的結構裂隙,並以此作為未來鑽探的目標。Frond湖的逐步擴展鑽探則旨在延伸過去的鑽探範圍向西。

初步的區域工作包括對整個產權進行VTEM調查,以映射導電單元,增進地質理解並協助第二階段的鑽探目標。地面追蹤勘探,包括地質調查、探礦和岩石採樣,將針對地球物理異常進行,優先考慮與BIF層和結構複雜性相關的異常及歷史礦點。

收購條款

根據購買協議,公司支付了20萬美元的不可退還定金,於收購完成日(以下稱「結束日」)支付了180萬美元(以下稱「結束款」),並於結束日發行了7,500,000股普通股(以下稱「第一考量股」),每股估值0.20美元。

購買協議還規定公司將需要:

(a) 進行額外的現金支付,共計152.5萬美元,具體如下:
(i) 在結束日後三個月內支付100萬美元;
(ii) 在結束日後九個月內支付52.5萬美元。

(b) 在結束日後九個月內,發行價值78.75萬美元的公司普通股(以下稱「第二考量股」),與第一考量股合稱「考量股」。
第二考量股將根據發行日前五個工作日的30天加權平均價格(VWAP)發行。然而,第二考量股的數量將受到以下限制:
(i) 發給Storm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的19.9%;
(ii) 根據購買協議和同期私募融資,發給Storm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的49.9%;
(iii) 第二考量股的總數不得超過3,937,500股。
若第二考量股的總價值低於78.75萬美元,公司將一次性支付差額,即78.75萬美元減去已發行的第二考量股的價值。

考量股在發行後四個月內不得轉售。此外,第一考量股還有以下自願性轉售限制:
(i) 25%的第一考量股在結束日後四個月內不得轉售;
(ii) 25%的第一考量股在結束日後八個月內不得轉售;
(iii) 25%的第一考量股在結束日後十二個月內不得轉售;
(iv) 最後25%的第一考量股在結束日後十六個月內不得轉售。

收購款的很大一部分用於行使Storm對產權的選擇權,該選擇權由Landore Resources Canada Inc.(以下稱「Landore」)持有。行使選擇權後,Landore保留2%的淨冶煉金屬版稅(以下稱「Landore版稅」),其中50%可用一次性支付100萬加幣(C$1,000,000)回購。此外,該產權還受到一個歷史版稅,等於某些礦產權上金屬淨價值的2%,以及對其他礦產權的2%的淨持有權。

公司及Storm未在交易中支付中介費用。公司及其內部人士與Storm、其資產及非獨立方無任何關係。該交易不屬於非獨立交易。

與Eabametoong原住民族的勘探協議

在完成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收購的同時,公司與EFN簽訂了勘探協議(以下稱「勘探協議」),條款與現有的Storm勘探協議大致相同,但不包括由Storm保留的礦產權和許可證。

根據勘探協議,公司將每年向EFN建立的社區基金支付以下款項:
(i) 6%的勘探支出以現金支付;
(ii) 在TSX創業板接受批准的前提下,支付勘探支出的2%作為公司普通股,按發行日前五個工作日的30天VWAP或折扣市價(由TSXV政策定義)中較高者計算。

公司還同意向EFN發行以下股份:
(i) 2026年5月16日,價值5萬美元的公司普通股;
(ii) 2027年5月16日,價值7.5萬美元的公司普通股;
(iii) 2028年5月16日,價值7.5萬美元的公司普通股。
發行給EFN的普通股數量將根據發行日前五個工作日的30天VWAP計算,最低價格為每股0.05美元。

私募融資

公司還完成了一次非經紀私募,發行2,9375,000股普通股(以下稱「HD股」),每股價格0.20美元,總募資額為587.5萬美元(以下稱「HD募資」),以及7,727,273股可轉換的免稅普通股(以下稱「FT股」),每股價格0.22美元,總募資額為170萬美元(以下稱「FT募資」)。

HD募資和FT募資的證券在發行後四個月內不得轉售。公司支付了中介費用合計15萬4,560美元。

公司CEO兼董事John G. Booth認購了50萬股HD股,金額為10萬美元。此交易屬於多邊工具MI 61-101所定義的關聯方交易。然而,根據MI 61-101第5.5(a)和第5.7(a)條款,公司預計可豁免正式評估和少數股東批准,因為他的參與不超過公司市值的25%。

募資所得將用於支付米米尼斯卡金礦產權的收購款,並用於該產權的勘探和鑽探計劃,以及一般營運資金。

合格人員

本新聞稿中的科學與技術信息已由Fred Tejada,P.Geo.,一位符合NI 43-101定義的合格人員審核並批准。Tejada先生是公司的董事,並不符合NI 43-101的獨立性要求。

來自2025年4月28日由B.J. McKay,P. Geol.撰寫的米米尼斯卡湖項目技術報告中的歷史測定信息。

其他信息

John G. Booth
加拿大金礦探索公司執行長
電話:(604) 802-444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中的信息包含基於截至本新聞稿發布之日的假設的前瞻性陳述。這些陳述反映管理層的當前估計、信念、意圖和預期,並不保證未來的表現。公司提醒,所有前瞻性陳述本質上具有不確定性,實際表現可能受到許多重大因素的影響,許多因素超出其控制範圍,包括公司有限的運營歷史和對米米尼斯卡金礦的計劃勘探計劃可能變更。因而,實際和未來的事件、條件和結果可能與前瞻性信息中表達或暗示的估計、信念、意圖和預期有重大差異。除非適用證券法規要求,公司不承諾公開更新或修訂前瞻性信息。

TSX創業板及其監管服務提供者(根據交易所政策定義)不對本新聞稿的充分性或準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欲查看本新聞稿的原始版本,請訪問: https://www.newsfilecorp.com/release/28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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