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e Booster 第 4 期:發帖瓜分 1,500 $U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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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房地產交易中授予人和受讓人角色
在購買或轉讓房產時,你將遇到兩個關鍵角色:授予人(grantor)與受讓人(grantee)。了解誰扮演每個角色以及他們擁有的權利,對任何房地產交易都至關重要。無論你是購買房屋、租賃公寓,或是繼承財產,知道授予人與受讓人的區別,能確保你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維護自己的利益。
基本區別:房產交易中的授予人與受讓人
從本質上來看,授予人是轉讓所有權的人,而受讓人則是接收該權利的一方。在房屋銷售中,授予人通常是賣方,受讓人則是買方。在租賃情況下,授予人扮演房東角色,受讓人則是租客。這兩方之間的關係——包括他們的權利、義務與保障——都會在一份法律文件中正式記錄,稱為房產契約(房產契約書)。
為什麼這個區別如此重要?授予人對房產的狀況與所有權負有一定的法律義務,而受讓人則擁有使用、享受或佔有該房產的特定權利。契約會明確規定每一方所享有的保障以及授予人所承擔的責任。
誰是授予人?他們的責任是什麼?
授予人是任何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另一方的個人或實體。這可能是出售住宅的房主、出租商業空間的房東,甚至是銀行在止贖後轉售房產。授予人的主要責任是轉移法律所有權——即擁有、使用,甚至可能出售該房產的權利——給受讓人。
然而,授予人的義務會根據所使用的契約類型而大不相同。在一般保證契約(general warranty deed)中,授予人保證房產的所有權不存在隱藏的法律瑕疵,並同意為受讓人辯護,對抗任何未來的索賠。而在放棄保證契約(quitclaim deed)中,授予人不作任何此類保證,所有所有權驗證的責任都由受讓人承擔。
誰是受讓人?他們獲得哪些權利?
受讓人是房產轉讓中的接收方。他們獲得佔有、使用或擁有該房產的權利,具體取決於交易類型。在購房中,受讓人成為新的法律所有者。在租賃協議中,受讓人獲得臨時佔有權,但不擁有所有權。
受讓人的保障程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契約類型。接受一般保證契約的受讓人享有最強的保障——如果所有權出現問題,授予人必須負擔法律辯護費用。相反,接受放棄保證契約的受讓人保障較少,若日後出現所有權糾紛,風險較高。
不同契約類型及其保障
契約類型決定了授予人與受讓人的具體保障與義務。理解這些差異,對做出明智決策至關重要。
一般保證契約:為受讓人提供最大保障
一般保證契約提供最高層級的買方保障。授予人明確確認房產所有權不存在未披露的瑕疵,並同意為受讓人辯護,對抗如稅務留置權、地役權或未清償抵押等索賠——即使這些問題源自前任所有者。如果問題在交易後出現,授予人負擔法律費用。這使得它成為大多數住宅購買的首選契約,因為受讓人享有全面的保障。
特別保證契約:授予人責任有限
使用特別保證契約時,授予人保證在其持有期間房產沒有產生所有權瑕疵,但對前任所有者造成的問題不承擔責任。這種契約常見於銀行或其他臨時所有者(授予人)轉售止贖房產時,能限制其風險,同時提供一定的受讓人保障。
轉讓契約(Grant Deed):中等保障
轉讓契約轉移所有權,並由授予人保證房產在其持有期間未被轉讓給他人,且未出現所有權問題。然而,與一般保證契約不同,授予人不會為未來的所有權索賠提供辯護,受讓人得到的保障較少。
放棄保證契約(Quitclaim Deed):受讓人保障最低
放棄保證契約是風險最高的選擇。授予人不作任何關於擁有權或轉讓權的保證。如果日後出現所有權爭議,受讓人無法向授予人追究責任。這類契約通常用於家庭成員間的轉讓或信任關係已建立的情況,無需正式保證。
特殊用途契約:官方轉讓
當授予人以官方身份行事——如遺產執行人轉讓繼承財產——會使用特殊用途契約。由於授予人是履行官方職責而非個人所有房產,因此若受讓人日後遇到所有權問題,授予人不會承擔責任。
代替止贖的契約(Deed in Lieu of Foreclosure):避免止贖
面臨財務困難的房主可以通過代替止贖的契約將房產轉回貸款人,避免繁瑣的法院程序,同時可能協商免除部分剩餘債務(即房貸超過房產售價的部分)——但前提是貸款人書面同意。
配偶間轉讓契約(Interspousal Deed):夫妻間轉讓
此契約用於夫妻間的房產轉讓,最常見於離婚程序中。接受房產的配偶(受讓人)通常必須出售房產或將現有抵押貸款轉入自己名下,因為授予人可能不再持有房產的持續經濟利益。
租賃契約(Deed of Lease):臨時使用權
與所有權轉讓不同,租賃契約授予受讓人(租客)臨時佔有權,而授予人(房東)仍持有所有權。契約會列明使用條款、租金義務,以及雙方在租期內的權利與責任。
實務保障:受讓人應了解的事項
在接受任何契約前,建議進行產權查冊,以確認目前的所有權狀況並查明任何對房產的索賠。這一步能避免日後出現昂貴的意外。
為了額外保障,受讓人常會購買產權保險——一份保障未知房產瑕疵、留置權或所有權糾紛的保單。即使契約提供較高保障,產權保險仍是許多法律專業人士推薦的額外保障,尤其是對於擁有複雜所有權歷史的房產。
重要結論:授予人與受讓人
授予人與受讓人處於每筆房地產交易的相反兩端,授予人的義務與受讓人的保障,直接取決於所選擇的契約類型。無論你是希望降低責任的轉讓方(授予人),或是追求最大保障的取得方(受讓人),你所選的契約都會影響你的法律地位與財務風險。
在簽署任何契約前,務必了解自己是扮演轉讓房產的授予人角色,還是接收房產的受讓人角色——並確保契約類型符合你的風險承受度與財務目標。諮詢房地產律師,能幫助你充分了解在特定交易中的義務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