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加码,Gate 廣場明星帶單交易員三期招募開啟!
入駐發帖 · 瓜分 $30,000 月度獎池 & 千萬級流量扶持!
如何參與:
1️⃣ 報名成為跟單交易員:https://www.gate.com/copytrading/lead-trader-registration/futures
2️⃣ 報名活動:https://www.gate.com/questionnaire/7355
3️⃣ 入駐 Gate 廣場,持續發布交易相關原創內容
豐厚獎勵等你拿:
首發優質內容即得 $30 跟單體驗金
每雙周瓜分 $10,000U 內容獎池
Top 10 交易員額外瓜分 $20,000U 登榜獎池
精選帖推流、首頁推薦、周度明星交易員曝光
詳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50291
韓國最高法院確認,交易所上的比特幣可以被合法沒收
資料來源:CryptoNewsNet 原文標題:韓國最高法院確認在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幣可依法沒收 原文連結: 韓國最高法院已裁定,根據《刑事訴訟法》,在加密貨幣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幣可以被沒收,結束了一宗由一名洗錢調查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挑戰。
此決定由《朝鮮日報》首次報導,確認存放在交易所的數位資產在刑事調查中符合沒收對象,即使它們不存在實體形態。
韓國是全球加密貨幣擁有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截至2025年3月,超過1600萬人——約佔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在國內主要交易所擁有加密帳戶。
案件背景
此案源於警方從一個由僅被識別為A先生的個人持有的交易帳戶中查扣55.6比特幣,當時價值約6億韓元(($413,000))。這些資產是在一宗洗錢調查中被扣押。
A先生後來提出復議,聲稱在交易帳戶中持有的比特幣不能被沒收,因為它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106條所定義的“實體物品”。該條款允許當局沒收與犯罪案件相關的證據或物品。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了該動議,裁定沒收行為合法。A先生於12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裁決
在最終裁決中,最高法院駁回了比特幣不屬於沒收範圍的說法。根據《朝鮮日報》的報導,法院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沒收對象包括有形物品和電子資訊。”
法院補充說,比特幣“作為一種具有獨立管理、交易能力並在經濟價值方面受到實質控制的電子代幣”,符合可由法院或調查機關沒收的資產資格。
“本案中,沒收由虛擬資產交易所管理的A先生名下的比特幣,屬於合法,且下級法院駁回復議的決定不存在錯誤,”裁決指出。
與先前裁決的一致性
此決定與韓國早期法院多次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或資產的判決一致。2018年,最高法院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財產,若通過犯罪行為取得,可予以沒收。同年,加密代幣在離婚程序中被認定為可分割的資產。
2021年,法院進一步澄清,比特幣構成具有經濟價值的虛擬資產,並被視為刑法下的財產權益。
全球監管趨勢
其他司法管轄區也採取類似做法,將數位資產歸類為財產以便法律和執法用途。
上月,英國通過立法正式承認數位資產為財產,賦予其與傳統財產相同的法律地位。該法律旨在為涉及盜竊、繼承和破產等案件的法院提供更明確的指引。
英國的立法建立在英格蘭和威爾斯法律委員會的建議之上,並為先前通過普通法發展的法律原則提供法定支持。
此類措施旨在提升數位資產相關案件的明確性與執行力,特別是在涉及犯罪所得和資產追蹤方面。
律師事務所Ashurst的數位資產主管Etay Katz表示,該法律是“對加密資產基本財產屬性的一個及時且受歡迎的法定承認。”